中文
  • 中文
  • 繁體中文
  • English
  • VietNam

韓國央行將於12月2日起要求報送曾跨境轉移加密資產用戶的月末餘額

作者:加特(香港)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6-10-25 20:08:01

韓國央行將自12月2日起,要求虛擬資產轉移服務商向外匯資訊系統按月報送:自2024年7月19日以來,曾經向境外交易所、個人錢包等進行跨境加密資產轉移之用戶的月末持倉;即使用戶當月沒有跨境交易,亦須申報。申報內容包含持幣數量、韓元折算餘額以及當月跨境流入、流出總額,休眠帳戶、已下線資產與質押資產都在申報範圍內,資料須於次月10日17:30前提交。至於是否需要追溯提交制度上路前的跨境轉移交易紀錄,目前尚未定案。


韓國央行將於12月2日起要求報送曾跨境轉移加密資產用戶的月末餘額
韓國央行將自12月2日起,要求虛擬資產轉移服務商向外匯資訊系統按月報送:自2024年7月19日以來,曾經向境外交易所、個人錢包等進行跨境加密資產轉移之用戶的月末
长按图片保存/分享

 Copyright ©2025 版權所有加特(香港)數字科技有限公司 

Copyright ©2025 版權所有加特(香港)数字科技有限公司
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使用企业微信
“扫一扫”加入群聊
复制成功!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我知道了